[南充市] 遭起!得不偿失!电了20余尾鱼苗,赔了6.9万余尾!!!



2月5日上午10时许,一辆活鱼运输车开至高坪区龙门码头。在市人民检察院以及高坪区人民检察院、公安分局、渔政管理站等单元工作人员监督下,车内鱼苗被陆续增殖放流进嘉陵江中,用于对嘉陵江生态进行修复。

2020年8月24日晚8时许,犯罪嫌疑人曾某、蒋某、曾某华在高坪境内禁捕区域,使用电鱼的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当场被警方挡获。被挡获时,曾某等三人共捕捞了20余尾平均长度不到10厘米的鱼苗。随后,曾某等三人被取保候审。

2021年1月27日,高坪区渔政管理站委托西华师范大学教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撰写了《曾某、蒋某、曾某华非法捕捞水产品案鱼类资源生态修复方案》专家意见书。曾某、蒋某、曾某华自愿履行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共同出资2.2万元,购买鲢鱼、鳙鱼、鲫鱼、青波鱼苗共6.9万余尾,在嘉陵江进行增殖放流,偿还“生态债”。
5日在龙门码头增殖放流现场,工作人员对鱼苗进行抽样检查,仔细核查鱼苗种类、规格、数量等,确保放流后的鱼苗有较高成活率。曾某等三人率先将大量鱼苗放流进江中,以实际行动认罪悔过,修复生态环境,并承诺今后再也不从事非法捕捞。在工作人员倡导下,围观市民也纷纷参与到增殖放流中,用实际行动接受普法教育。来源:南充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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