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 南充这名男子无证驾驶,经查发现居然还是毒驾!

5月31日晚上

直属四大队在共兴场镇

查处一起吸毒人员在驾驶证注销期间

吸食毒品后继续驾驶机动车的

严重违法犯罪行为


交警检查过往车辆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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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过往车辆驾驶员进行检查


当天晚上19点14分,大队在共兴场镇设卡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时,一辆车牌为川RBBXXX号的小型面包车驶入民警的视线。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行驶证、驾驶证时,驾驶员精神恍惚,拒不配合。民警立即通过警务通对其进行身份识别,发现冯某有吸毒前科。



随即,执勤民警将冯某带至共兴派出所进行尿检和询问笔录。经提取驾驶员冯某的尿液进行毒品快速检测,结果呈阳性,确定驾驶员冯某系吸毒人员,民警还在其身上发现了注射毒品部位。同时,在调取冯某的驾驶证信息时,民警发现驾驶员冯某驾驶证已被注销,确系无证驾驶。


冯某在尿检报告、身上的毒品注射部位等证据面前,承认他在5月31日上午11时许在广安市邻水县县城一砂石场旁边注射了毒品海洛因。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冯某处行政拘留十五日。


目前,违法人员已移交南充市拘留所收监执行。

在此,小编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
毒驾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违法犯罪行为
请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


来自南充交警直属四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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