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 南充:李铁等20余人的黑社会组织,公开受审!


摘要:李某等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盘踞在四川省西充县及周边,为非作恶称霸一方,通过有组织的实施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聚众斗殴、违法高利放贷等违法犯罪活动牟取暴利,不断巩固扩大组织影响力、维护组织非法经济利益。严重破坏西充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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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9日,李某等20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案在蓬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蓬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元勇出庭支持公诉。该案是南充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开庭审理的首例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2010年以来,李某等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盘踞在四川省西充县及周边,为非作恶称霸一方,通过有组织的实施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聚众斗殴、违法高利放贷等违法犯罪活动牟取暴利,不断巩固扩大组织影响力、维护组织非法经济利益。本案涉案人数众多,组织结构稳定,经济实力强大,有明确的层级和职责分工,严重破坏西充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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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鉴于该案时间跨度较长、犯罪事实复杂、犯罪性质特殊、证据收集量大,南充市两级人民检察院成立专案组提前介入侦查40余次,先后赴宜宾等地引导公安机关按照庭审实质化标准收集、固定证据,着力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上下联动、统筹谋划、勇于担当、依法履职,最大程度做好诉前主导、审前过滤工作,成功将该案办成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南充首起涉黑案件,有效打击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嚣张气焰,实现了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审查起诉阶段,专案组多次提审犯罪嫌疑人,蓬安县院于2018年12月29日对李某等人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洗钱罪提起公诉。此案共涉及被告人20人,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13人,其他犯罪人员7人;共计7个罪名18起犯罪事实,22起违法事实。变更移送审查起诉罪名2起,追捕2人,追诉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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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南充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利平高度重视、亲自督办案件出庭公诉工作,带领南充市人民检察院扫黑办一行到蓬安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进行同步跟踪指导,以出庭预案为中心,聚焦庭前准备,研究庭审策略,确保庭审指控零失误,为圆满完成出庭公诉任务夯实坚实基础。

目前,该案庭审正在进行中,预计庭审将持续两周。



来源:蓬安县人民检查院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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