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顺庆即将出台城区楼顶搭建防漏构筑物新规

  顺庆城区老旧楼房、低层楼房较多,其中部分老旧楼房楼顶存在漏水严重的问题,部分居民出于防漏考虑私自在楼顶违法建设防漏构筑物,由于没有严格的施工标准和要求,造成构筑物质量低下,形态各异,滋生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同时还严重影响城市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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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外形美观、质量牢固、保障安全’的原则,以区域整体美化、建筑质量达标、消除安全隐患为目的。顺庆区即将出台《关于做好顺庆城区楼顶防漏构筑物规范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主要有哪些内容呢?
小微给你梳理一下

对顺庆城区内的建筑楼顶防漏构筑物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城区建筑的楼顶防漏构筑物必须经由相关部门审批后方能修建,未经审批的违法建设或不按照程序、标准及要求进行搭建的,相关部门将坚决依法查处。

在顺庆城区内,建筑在增设楼顶防漏构筑物时,其檐口高度不得超过1.8米(屋脊高度根据坡度而定),顶面不得延伸到楼层以外的空间,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四周不得封闭,楼顶防漏构筑物须保证采光、通风和卫生状况良好,同时配备安装避雷设施,严禁将振动过大的设备安装在楼顶处;

楼顶防漏构筑物必须采用琉璃瓦或仿琉璃瓦等防潮、防汛、防雷击、防锈蚀、耐火材质建设,还必须安装捡水槽,构筑物顶必须采用坡屋面结构,内部立柱采用钢筋水泥灌浇结构,如立柱为钢管单立柱的必须进行外包装,防漏构筑物立柱色调须与楼房整体色调一致;

对附近有易燃易爆生产装置的构筑物,必须按照防火间距、耐火等级等相关要求,在易燃、易爆装置附近设立防火墙、防爆墙及防火、防爆措施等,确保安全;

防漏构筑物的坡屋面,如:琉璃瓦或仿琉璃瓦等的色调一般情况统一为红色,特殊情况,根据区域作相应调整,不得影响城市整体设计和形象。


增设楼顶防漏构筑物的具体流程


业主向街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包括本人书面申请及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复印件及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相关业主代表以及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的同意书(没有物管的由社区负责签订)。由街道办事处对业主提出的书面申请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初审通过后,业主与街道办签订《楼顶防漏构筑物承诺书》。区规建局将对初审材料进行审查备案、提出意见并书面函告业主,待区规建局审查合格后,区规建局将相关情况函告区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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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的出台,将切实解决城区老旧楼顶的防漏问题,通过对楼顶防漏构筑物加强管理,不仅可以实现顺庆城区“新增违建零增长、存量违建逐拆除、老旧矮楼顶层呈现新面貌”的目标,还可大大提升顺庆的城市形象。


来源:微顺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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