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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汪永珍,女,汉族 生于1956年3月20日,四川省蓬安县人,住蓬安县睦坝乡西河村五组33号,身份号:512926196503201926电话:15298208759。
我在这里怀着极其悲愤的心情,向您们反映我儿子钟玉明被仪陇县公安局警察逼死一事, 恳请总书记领导下的人民父母官为我作主,严惩草菅人命的警察,赔偿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一切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事实经过:
2018年7月25日, 我儿子钟玉明(男汉族,生于1981年12月,小学文化退伍军,人,农民,居住四川省蓬安县睦坝乡西河村玉组,属国家精准扶贫户、低保户,独儿子。)去仪陇县新政看望他的姐钟万秀,他在新政街,上转游时, 碰见离家出走10多年没归的妻子(我儿媳)石来军,当时二人 抓扯不放,女方向公安巡逻执勤警车招呼呼救说前夫钟玉明抢了她的手机,当时下车两名公安给钟玉明带铐子,钟玉明对警察说这是我的婆娘,她跑了多年 我们领了结婚证的 我们没有离婚,我要她回家。钟玉明还给警察说石来军出门孩子才几个月,现在孩子13岁了, 需要妈妈照护,好好念书学习,我也没有找个对象。警察不听,先给钟玉明面部喷辣椒水,再用手铐铐住了钟玉明的左手,再铐右手时钟玉明反抗说,我没有犯罪,你们无权铐我与警察拉扯不服气挣扎跑掉。钟玉明在前面跑,两名警察在后面追,警察将钟玉明逼追在新政嘉陵江河边 钟玉明走投无路,无奈带着左手的铐子跳进了新政河里,落河后钟玉明当时还在水里游了一段,两名警察站在河边不援救,二不组织人力抢救,两名警察见死不救,眼睁睁的看见河里的人淹死。两名警察不但不及时施救,还成为看客,死者方不服找新政派出所,派出所曹教导员诡辩,两名干警不会游水,无法救人。
钟玉明的尸体7月27日打捞,上岸,现冰冻在仪陇县殡仪馆,终年37岁短短的一生被仪陇县公安局新政派出所的不法警察结束了他的生命。人死了手铐还在手上,阎王也不睁眼啊。老百姓有罪该死,无罪也被整死,党啊,这些个别带着国徽害人的坏蛋,影响了你的形象,人民都说你英明,是青天,你也为老百姓申申冤吧!
事情发生后,我们亲属代表多次找到仪陇县公安局、信访局要求解决此事, 仪陇县公安局一个姓张的副局长、信访局任局长等人员接待了我们,但对我们的诉求都无故推诿, 拒不解决,不愿担责,说最多补偿我们15、16万元了结此事。试问:家庭个顶梁柱,上有老,下有小, 区区15、16万元的补偿款就给我们打发了。天理何在?公平何在?
我们层层,上访都没有回音, 我们要求调取监控 ,但公安张局长说要律师才有资格调取,等我们请律师来调取监控时,公安局却百般阻挠不给律师调取,公安局局长这时却说他自己搞错了,不懂法律程序, 试问这样的执法机关可以让人信服吗?
反映人:汪永珍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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