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两男子对交警不满在微博上发泄,被拘了!

◀辱警零容忍  净网挥重拳▶

对于很多人来说,
在网络随手上传一段视频、几张照片、
发表观点、相互评论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但是,在互联网上
真的就能“口无遮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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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阆中两男子在网络上辱骂交警被行政拘留!

案件回顾
     3月15日,朱某使用新浪微博账号,在新浪微博上发布辱警虚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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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朱某,因对我阆中公安交警大队开具乱停乱放罚单等交通执法行为不满,为发泄心中对交警执法的不满情绪遂使用微博发布言论,朱某利用信息网络诽谤、辱骂、诅咒交警,影响较坏。阆中公安已对其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无独有偶,4月25日,蒲某因对阆中公安交警大队开具乱停乱放罚单等交通执法行为不满,遂在南充某网站论坛对“交警执法被酒驾司机拖伤”的贴文后跟帖发布辱警言论,他没想到的是,他这一发就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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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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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黍告诉你

执法,是为社会保驾护航。交警执法是为了保障道路通畅,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理解、支持交通管理工作。

存疑,请以正当方式提出。对于人民警察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应给予尊重和理解,这是公民守法的必然要求。如有异议,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诉讼等正当方式提出。

警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应多点理性、少点冲动,若为逞一时口舌之快,在网络上肆意辱骂他人、发泄私愤,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小编提醒

如若确实因为特殊情况而出现违章,其实还有行政复议渠道可以走。任何特殊情况,决不能作为网上辱骂人民警察的理由,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记住,总有一双“眼睛”在盯着你。人民警察是国家法律的捍卫者和执行者,公然侮辱谩骂人民警察是对人民警察的不尊重,是对法律权威的亵渎,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广大网民切勿冲动逞一时之快而以身试法。


来自:阆中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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