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 南充:一男子强行和已怀孕的前女友发生关系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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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余某和前女友李某分手后,趁李某回两人同居住处收拾物品时,强行和已经怀孕的李某发生了关系。2021年2月,余某因强奸罪被判刑四年。


1984年出生的余某是仪陇县人,在山东昌邑市打工。余某曾经有盗窃罪等多次犯罪前科,在2018年还因为故意伤害罪被判缓刑。


缓刑期间,余某又犯事了,他和女子李某曾经谈恋爱并同居。李某说,两人从2019年3月来时谈恋爱,余某还给她租了房子两人同居。后来李某又找了个新男朋友,基本不和余某来往了。而余某不死心,想继续感情关系。“我那时候不想再和他谈了,而且我还怀了新男朋友的孩子,明确提出分手,余某偶尔发信息,但是我都不搭理。”李某说。
2020年6月10日下午,因为还有很多个人物品放在余某租住的房子里,李某就回到出租屋,准备把个人物品收拾一下寄回老家。她带着新男友一起到出租屋,让男友等在小区南门。谁知此时余某正在屋内。


“当时余某不让我走,我坚持要走,被他一把推倒。接着余某就压住我,我说我已经怀孕了,你别这样。”李某说,但余某不顾自己反抗,强行和自己发生了关系。


案发后李某报警。余某被警方抓获。他狡辩说,当天李某来收拾东西,说自己跟新男朋友吵架了,想和自己发生关系。“我们是情不自禁,彼此自愿。”余某称。


法院审理认为,余某以暴力手段强行与李某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近日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撤销之前的缓刑判决,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

来源:新闻聚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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