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 南充:持枪贩毒主犯被判死缓

7月26日,记者从蓬安警方获悉,由蓬安县公安局侦破的一起省级目标案件日前在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持枪贩卖毒品的徐泷生、许必香两名主犯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


经查,徐泷生,四川营山县人,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刑12年。2000年左右,他出狱不久后就专程前往青海省购得一支仿77式手枪和20发子弹。2018年2月8日,徐泷生安排手下小弟唐某、黄某前往四川广汉某小区从毒贩许必香处购得冰毒1150克和麻古180颗,准备贩往营山县。
蓬安县公安局通过侦查掌握了徐泷生团伙的行踪,当天晚上在成南高速一服务区内将犯罪嫌疑人唐某、黄某抓获,缴获了他们所购买的毒品。2018年2月9日,该局顺线追踪,先后抓获了毒贩许必香、徐泷生。在抓获徐泷生时,从其身上收缴仿77式手枪一只,子弹9发,当时子弹已经上膛。蓬安警方进一步扩大战果,该团伙10余名成员全部落入了法网。
目前,该案已由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两名主犯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其余10名罪犯也受到相应处罚。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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