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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 南充:交警重要提醒,涉及到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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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致全市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一封信
广大交通参与者:
您好!
近年来,南充市辖城区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四)轮车保有量逐年成倍增长,成为了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是,由于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不强,乱穿乱行、乱停乱放、无牌无证、私自改型、私加动力装置、人为挪用停车场点的现象突出,导致涉及行人、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四)轮车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高发,严重危及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遏制城区摩托车、电动两轮车违规加装遮阳伞(雨篷)、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无牌无证电动三、四轮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使市辖城区车辆通行秩序明显好转,机动车违停现象明显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确保城市道路畅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南充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从即日起持续开展对行人、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四)轮车、机动车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及停车场所挪用现象进行集中整治。从2021年11月8日起,我支队将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
1.针对摩托车、电动两轮车违规加装遮阳伞(雨篷)、闯红灯、上高架桥、进下穿隧道、逆向行驶、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2.大力整治电动三、四轮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违规驶入禁区、乱停乱放、人力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依法处置违规生产、销售电动三、四轮车等违法行为;
3.依法顶格处罚各类违法停车行为,加大违停车辆拖移力度,规范共享车辆的停车管理,理顺街面停车秩序;
4.对地面临时停车泊位权属进行精准认定,挪作它用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从严从重处罚;
5.加强文明劝导,纠正行人横穿道路、闯红灯、翻越护栏、踩踏绿化带等违法行为;6.对阻碍交通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驾驶加装动力装置人力三轮车、驾驶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电动两轮车(不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三(四)轮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的危害众多,此类车辆在车速、制动、等安全性能方面有较多问题,车身结构简单,安全性能差,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多数驾驶人未经安全驾驶培训,安全意识薄弱、操作技术不规范,驾驶人安全意识差,乱停乱放、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多发,扰乱正常行车秩序,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给驾驶人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影响;事故发生后,驾驶人赔偿能力差,且未购买交通强制保险,致受害人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在此,南充公安交警倡议: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配合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建共享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我们一直在路上。以公开促规范,以沟通促共识,守法规知礼让,共同维护城市交通秩序,创建更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11月18日
来源:南充广播、南充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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